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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数字福建建设 “39条” 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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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5 20:49: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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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数字福建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多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G效率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G水平打造数字政府,G标准办好第三届数字建设峰会,G起点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发展G地、数字建设样板区和示范区,信息化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为全方位推动G质量发展、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以下为39条工作要点及安排 一、运用信息技术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赋能 1 ▶依托“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闽政通APP,完善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平台,构建省、市、县(区)统一的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开发应用和社会公开机制。 ▶发挥复工复产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通信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 2 拓展“八闽健康码”功能。 ▶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健康核验电子凭证,深入开展跨省健康信息互认。 ▶多面拓展“八闽健康码”在医疗健康L域应用,努力实现“一部手机全省就医”。 ▶加强闽政通APP数据管理,确保个人信息数据安全。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卫健委、医保局、经济信息中心) 3 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水平。 ▶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开设“马上就办”全程网办服务专区,以审批“不见面”、办事“零接触”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保障政务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线上公务和远程诊疗服务。支持省内相关企业提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服务。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教育厅、卫健委、经济信息中心) 二、G标准办好第三届数字建设峰会 4 ▶精心筹备第三届数字建设峰会,打造百项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发布、云上峰会等新亮点,打造全省办会、全省招商、全省当好东道主的大平台。 ▶推动各地加大云招商力度,促进峰会对接项目落地实施。 (责任单位:省网信办、数字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G起点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5 ▶制定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快经济社会各L域数字化转型,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 ▶推进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四、加快新基建建设 6 优化提升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制定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加快建设千兆城市,建设G水平全光网络。 ▶加快老、少、边和海岛地区的4G网络多面覆盖。 ▶力争建成2万个以上5G基站,5G网络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等。 ▶统筹建设超算、云计算、边缘计算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绿色智能、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 ▶加快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持续提升IPV6活跃用户和网络流量规模。 ▶发展智慧广电网络,建设“智慧广电”示范村。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数字办、广电局,各通信运营商,省广播影视集团、广电网络集团) 7 完善提升政务网络基础设施。 ▶加强政务信息网安全防护,推进无线政务专网应用等。 ▶建设数字福建展示大厅。 ▶加强政务数据交互安全保障,推进重要L域国产密码应用。 (责任单位:省网信办、公安厅、密码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 五、打响“马上就办”电子政务服务品牌 8 ▶制定《福建省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增加数字政府业务有效供给,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网上可办率提G到96%以上。 ▶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号通认、一码通行”。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效能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9 ▶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优化政务服务智能咨询功能,多面建成省J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审改办、经济信息中心) 10 提升闽政通平台服务水平。 ▶建设以闽政通平台为龙头的全省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大平台,拓展惠企政策“直通车”服务功能,推动各J各部门已建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入驻。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审改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11 ▶建设一体化网上协同办公系统,构建安全可靠的在线办公网络环境,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再造,实现省直各单位业务协同。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 12 ▶实施“链上政务工程”,在行政审批、数据安全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及慈善、扶贫、惠企惠农资金监管等政务服务L域开展区块链示范试点,打造政务共享协同链。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审改办等省直有关单位) 六、建设一批政务服务支撑平台 13 拓展提升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提升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支撑能力并对接平台。 ▶制定数字证书互认标准,实现全省“一证通用”。 ▶加快向自然人推广使用统一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审改办、经济信息中心) 14 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 ▶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省市县三J行政监管事项网上运行全覆盖。 ▶完善“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审改办、市场监管局、经济信息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5 建设行业综合性平台。 ▶推进“家园”对台服务平台、纪委监察云、科技特派员服务云、数字水利管理平台、金审三期、民政综合一体化平台、医疗保障省J信息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二期)、信访云、历史文化资源管理平台、民兵管理平台,以及应急管理、数据警务、智慧消防、省直机关智慧党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智慧海防等一批行业综合性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 七、强化数据中心和数据资源整合汇聚 16 深化数据中心整合。 ▶推进学校、医院数据中心整合工作,推进各医院检验、影像数据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卫健委) ▶统筹建设设区市J政务数据中心,完成设区市及下辖县(市、区)部门数据中心统一整合迁移至市J政务数据中心工作。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7 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开展数据汇聚专项辅导和安全专项整改。 ▶强化地市数据汇聚管理,实现省市平台“目录通、数据通、接口通、流程通”。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网信办、公安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8 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 ▶制定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推动电子证照在全省行政审批、部门行业监管、政府公共服务等L域应用。 ▶实施省市电子证照生成共享服务系统国标化升J改造工程。 ▶开展身份证、户口簿、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健康卡、毕业证等G频电子证照生成应用。 ▶年底前,实现社保卡支撑相关业务在省内和跨省“一网通办”。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9 加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力度。 ▶制定《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质量评价规范》,发布开放数据清单和开放计划。 ▶完善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已建市J平台接入省平台,未建地区依托省平台开设地方专区。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0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建设金融、健康医疗、生态、农业、交通、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L域主题数据库。 ▶建设政务数据可信开发服务平台,探索政务数据与社会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利用路径。 ▶适时组织开放数据应用赛事。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等省直有关单位) 21 推动跨省数据应用合作。 ▶推进生育登记、户口迁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APP入住酒店和新生儿落户跨省电子证照互认和政务数据共享试点。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经济信息中心、公安厅、卫健委、民政厅、医保局) 八、实施一批数字产业化示范项目 22 推进5G应用和产业发展。 ▶聚焦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智慧港口、远程医疗、超G清视频、线上展览展示、在线教育等L域开展5G典型场景示范应用,推进5G软硬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等省直有关单位) 23 推进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实施区块链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和人才培养专项行动,推动区块链同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数字金融、工业互联网、供应链管理等L域创新应用。 ▶开展区块链产业创新大赛。 ▶支持福州建设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科技厅、工信厅,福州市人民政府) 24 培育卫星应用产业。 ▶建设北斗分理资质管理和北斗省J数据分中心、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产业园基地等。 ▶实施“151”卫星应用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一批数字福建空间信息综合应用示范工程。 ▶加快建设卫星应用产业园。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等省直有关单位,福州市、南平市人民政府) 25 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 ▶推广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产品,建成100项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加快G校人工智能专业建设,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进课堂。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等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6 壮大物联网产业集群。 ▶支持建设一批物联网技术创新中心、行业应用平台、示范应用工程,提升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工信厅、通信管理局,福州市人民政府) 27 加快发展线上经济。 ▶推动各地举办线上商品展销会,积J拓展“云消费”新场景,培育壮大生鲜电商、线上教育、数字娱乐等新兴消费热点。 ▶推动打造一批平台型交易中心和平台经济品牌企业。 ▶聚焦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等重点L域,支持建设一批“互联网+社会服务”示范平台和典型应用,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商务厅、教育厅、卫健委、民政厅、文旅厅、生态环境厅) 28 壮大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支持建设一批数字内容技术创新中心、行业应用平台、示范应用工程。 ▶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数字游戏、数字娱乐等数字内容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教育厅、新闻出版局、文旅厅、工信厅、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九、实施一批产业数字化示范项目 29 深化工业互联网发展。 ▶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十百千万”工程,支持工业智能化升J改造,促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 ▶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J节点(福州)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优势行业承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J节点。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数字办、通信管理局) 30 积J发展数字农业。 ▶深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化改造。 ▶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农业种植养殖疾病疫情监测与防治。 ▶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数据库建设。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数字办、商务厅) 十、推进一批数字产业载体建设 31 实施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 ▶加快省J示范数字经济园区和省J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建立公共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工信厅、科技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2 实施公共平台能J提升工程。 ▶拓展提升政务云、商务云、超算中心、金服云等平台的服务能力。 ▶加快整合位置服务、海丝卫星数据服务中心等省J公共平台。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工信厅、科技厅、金融监管局) 十一、加快培育引进一批数字经济优势企业 33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遴选一批数字经济L域“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和“单项G军”企业,加强分类指导、跟踪服务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工信厅、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4 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落实“五个一批”项目推进机制,健全重大项目月调度制度,加快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二、拓展数字丝路开放合作 35 办好数字丝路国际论坛。 ▶吸引“一带一路”共建和省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闽投资建立创业基地和研发总部。 ▶争取支持我省数字丝路建设,推动重大项目纳入规划布局。 (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外办、商务厅) 十三、加快建设智慧海洋 36 ▶推进建设台湾海峡感知网、福建海域通信网、卫星互联网,逐步实现海底与海上、海上与陆上通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建设渔业全产业链平台,开展智慧化应用服务。 ▶规划建设智慧海洋装备产业园,加快推动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省海洋渔业局、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数字办、工信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 十四、突破一批信息化核心关键技术 37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 ▶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5G商用、智能制造等L域布局建设一批省J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争创一批J创新平台。 ▶引进知名龙头企业、G校院所、行业研究机构,设立G水平研发机构。 ▶开展数字福建企业大数据研究机构遴选。 ▶依托G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一批G水平人工智能、区块链研究院(所)。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数字办、工信厅、教育厅) 38 实施数字技术攻关专项。 ▶重点推进G端芯片、核心器件、关键材料、G端装备、区块链、工业软件等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一批出色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数字办、工信厅) 十五、启动编制“十四五”数字福建建设专项规划 39 ▶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开展“十四五”数字福建建设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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