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阳政规〔2024〕2号

2024/10/10 9:28:08 1629 
 

1.支持企业落地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落户次年起连续三年可享 受办公用房租赁补贴,采用“先付后补”的形式,享受租赁补贴用 房不得对外租售或改变用途,否则将予以收回。

2.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按照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2%,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3.提供人才服务保障。支持企业人才申报国家和省、市人才工程, 按规定予以相应奖励。参照市、区有关人才政策,对企业引进的重 点人才提供落户安居、子女教育、人才租赁房等支持,其中,对高 层次人才、高管人才分别免4年、3年房租,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分别免3年、2年房租。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年度 研发投入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对研发投入超过300万部分按8%比 例予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5.增强模型创新能力。对汉阳企业自主研发、公开发布的人工智 能行业大模型,具有3个以上市场应用案例的,按照研发成本的20% 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

6.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升级的 中小企业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5个标杆型示范项目,项目投资额不 低于100万,

按照项目投资额8%,予以最高25万元补助。

7.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通过发放、兑现“算力券”的方式为企业 使用高性能算力提供补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8.支持企业制定标准。支持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 团体标准的企业申报武汉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 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且同时持有其中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 每项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 贴,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且同时持有其 中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 元、2万元、1万元补贴。



附件:汉阳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阳政规〔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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