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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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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11:58: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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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作为一种社会化营销方式,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起到了积J作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构建包括政府监管、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在内的社会共治格局。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诸多要素带有明显广告活动功能和特点,广告活动的各类主体也积J参与投入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是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告协会密切关注广告活动的变化以及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的发展,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并得到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单位、消费者协会的大力支持,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 广告协会将不断倡导自律规范先行,依法加强行业自律,提供自律公共服务和引导市场主体自治,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本规范侧重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各类主体提供行为指南。非直播网络视频营销,属于广告活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属于其他营销活动的,可参照本规范进行自律。 ![]() 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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