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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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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 15:15:3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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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府办〔2025〕6号
各地J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9日
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 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发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着力构筑G技术、G成长、大体量的产业新支柱,打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G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G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组织实施省重点L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旗舰项目、重大专项,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部署一批攻关任务。对科技重大专项符合省J配套条件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重点项目,省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省J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支持。创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J、省J制造业创新中心,省财政按规定分别给予G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培育出色企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集聚发展,整体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单项G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该L域获评J单项G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落实省J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强化省市联动,鼓励地市给予奖励,省财政进一步按照地市奖励资金1∶1予以激励,调动地市积J性,对J单项G军企业奖励总额度G300万元,对J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总额度G200万元。 三、打造应用场景。建立省J跨部门协调机制,压实“管行业管人工智能应用”责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教育、医疗、交通、民政、金融、安全等L域广泛拓展应用。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围绕工业、农业、城市管理、医疗、养老服务、特种作业等L域,深入挖掘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市挖掘开放各类应用场景,招引企业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试点,对研发工业L域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案例给予支持,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给予G800万元奖励,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发挥各类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产业链快速整合。发挥G校、科研院所优势,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省市资源对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等审批,省市联动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六、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构建G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形成一批G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J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深化数据要素应用赋能。支持加快培育数据企业,依托优势打造广东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七、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支持企业、G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通过技术协作,联合共建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共享、生态推广培育、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测试验证等服务。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G800万元资助。 八、引育G水平L军人才。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创新L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支持G校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开展G水平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加快打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大军。鼓励相关地市出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专项政策。 九、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联合相关地市引导社会资本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关键核心L域,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强化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G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每项G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十一、打造G端交流平台。举办“众创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专业创新创业大赛,在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广东”大赛、“越来越好”国际设计大赛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有关专项赛。支持地市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G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十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大胆试错的制度环境。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相关软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L域立法工作,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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