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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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1 10:07:42 | 2071 |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与以往垃圾分类较为普遍的“四分类”不同,此次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实施“五分类”!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专业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其中,2020年,济南、青岛、泰安等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其他设区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1个县(市、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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