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 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 知》(建城〔2019J5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 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 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 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和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 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 现全覆盖,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区,其他县区分别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片区。到2022年底,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 盖,其他县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 底,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 统。
二、工作任务
(一)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专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 垃圾等)进行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 分类的主体。要严格按照分类要求投放,严禁将有害垃圾投放到 其他类垃圾收集设施中。住宅小区、村居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 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实施厨余垃圾分类;单位办 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集中供餐的单位增加餐厨垃圾分类;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 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 分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列 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 实,不再列出)
(二)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 划和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责任单 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按规范对现有生活垃 圾收集点、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合理设置标识统一的垃圾分类收 集设施,配套设置公示栏,建立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和收运联单制 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L住宅小区按照便民原则设置其他垃圾投放点,至少在1处 投放点集中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设施,开展厨余垃圾分类 的小区要增设厨余垃圾收集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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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理设置其他垃圾投放点,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和 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开展厨余垃圾分类的村居由农户对其他垃 圾、厨余垃圾进行日常分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 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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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场 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设施。(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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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 设施,集中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设施,集中供餐的单位增设餐厨 垃圾收集设施。(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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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 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设施。(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 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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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 圾四类收集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 输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分类标志标识,明示 承运垃圾种类。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不同类别运输车辆 分别纳入相应信息管理平台,并链接到当地数字城管监管平台,对 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
1・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确定专业 公司统筹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运,建立数字信息平 台,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公示回收名录及价格,及时兑付,定期到 农村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环节监 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市住房城建管理 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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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垃圾收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 收运,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按规定时间将餐厨垃圾投放至指定投放 点。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产生的厨余垃圾倡导就 地就近处理或委托专业运输单位收运,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 闭、高效运输系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商务局、市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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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收运。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委托环卫专业运输单位 收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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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垃圾收运。在住宅小区指定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装修 垃圾集中投放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确定专业公司配备专用运输 车辆,与物业企业签订代运协议,预约清运。(责任单位:市住房城 建管理局)
(五)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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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应急填埋场建设,推进广饶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0吨/日)、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320 吨/日)建设,实施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二期项目(100吨/日)。探 索采用生物方法处理厨余垃圾以及将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与粪 便、市政污泥等协同处置的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 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财 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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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固废处 置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政府、东营港开发 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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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配套建设分拣中心, 集大件垃圾拆解、有害垃圾贮存、可回收物分拣等功能于一体。支 持创建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产业园,拓展回收利用种类。(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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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分别建设1处园林垃圾、建筑垃圾处理 场。鼓励公园绿地园林垃圾实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责任单 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三、推进措施
(一)实施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单位、公 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物业委 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 委托管理的居住小区责任人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共机 构、相关企业、公共场所责任人为本单位、管理单位、经营单位。责 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定。管理责 任人主要职责是监督本管理范围内垃圾产生者分类投放、垃圾运 输单位分类运输。(市教育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 局、市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 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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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 城。探索制定净菜进城相关标准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从源头控 制和减少垃圾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减少使用塑料袋, 推进生鲜农产品进社区直销店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 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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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 用的办公用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直各部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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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星级宾馆饭店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 品,倡导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启动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试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 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小区(村居)、示范单位、示范处理企 业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片区(单位、企业)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奖惩 榜、公示榜等管理激励督促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
(四) 强化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 三方专业评价、社会全面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 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加强分类投放监管,配备分类投放监督 员,建立分类投放红黑榜;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将分类收运执行情 况纳入运输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的分类投放管理责 任人及运输单位严肃查处。强化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监管,落实联 单制度,定期通报处理情况。建立分类基础台账,及时统计各类垃 圾收运量和流向。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评估,提升 监管质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 电话热线,加强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五) 创新垃圾分类处理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支持企业免费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 施。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 式,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应 用,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和线 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对正确分 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模式,推动企业和 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 体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市委宣传部、 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搞好宣传教育引导。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计划, 每月在主流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 体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及参与水 平。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内容,积极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 分类示范校园创建,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建立实 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制度。(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建管理 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保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 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市 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紧制定 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责任单位:市住房城 建管理局)
(二) 强化政策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 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由县区、市属 开发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市财政予以奖励。制定生活垃圾处 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低价值 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推进《东营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信用建设 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 广泛发动参与。将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 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内容;引导志愿者尤其是广大青年深入基层 社区和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广 泛组织家庭妇女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引导家庭成员自觉成为生活 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志愿服 务组织入户宣传、引导、示范等,对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进行 监督。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住 房城建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按时报送生活 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将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机关单位绩效考核 和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建立生活垃圾 分类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县区一镇街一村居一群众”常态化监督 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附件: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赵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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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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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陈必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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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利津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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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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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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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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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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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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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徐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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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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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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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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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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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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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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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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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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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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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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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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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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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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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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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荫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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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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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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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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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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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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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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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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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浩林(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扶贫 开发办主任)
西牧山(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燕振诚(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王秀凤(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由立志(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袁永鹏(市油地校融合办主任)
苟宏水(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主任、市现代农业示范 区管理中心主任)
薄传友(东营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同贤(东营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燕(团市委书记)
侯丽霞(市妇联党组书记)
燕雪英(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田兵兵(河口区委副书记、区长) 马保文(垦利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伟颂(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张晓彬(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军(东营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燕 鹏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共事业管理部 副主任)
宋玉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后勤保障处处长〕 刘维村 〔济军基地营房物业管理中心(营房处)主任
(处长)〕
刘法光(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崔建华兼任办公室 主任,孟凡吾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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