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函规〔2019〕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建设北京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京政函〔2019〕1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北京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带动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突出高端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北京在人工智能领域国内顶尖研究机构众多、专家团队聚集等优势,加大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力度,强化原始创新,扩大应用示范,力争在人工智能理论、技术和应用方面取得一批国际领先成果,打造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支撑引领北京壮大高精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的创新生态。在政策法规、伦理规范、人才培育引进、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推动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促进开源开放,构建有利于人工智能原始创新和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人工智能发展的创新生态。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北京推进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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