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支持杭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2019/11/17 9:25:12 3076 
 

国科函规〔2019〕18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商请支持杭州市和德清县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浙政函〔2019〕7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在引领浙江数字化转型、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高端资源集聚效应,提升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水平。发挥杭州在人工智能领域学术研究、应用场景、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发挥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要作用,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开展重大创新成果应用示范,打造人工智能产业聚集高地,支撑引领杭州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制度环境。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健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创业孵化等政策体系,创新研发组织模式,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安全框架、法律伦理等方面研究,建立开源开放共享新机制,探索城市治理智能化的新模式。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杭州推进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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